民國105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麵包乙級 學科

第21題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題目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1. (1) 淨重
  2. (2) 品名
  3. (3) 食品添加物名稱
  4. (4) 製法

官方答案

(4) 製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包裝食品標示規定,市售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淨重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日期、有效期限、營養標示等資訊。其中淨重、品名、食品添加物名稱均為法定應標示項目;而「製法」並非法令強制要求之標示內容,屬廠商可自主揭露之資訊。故不須具備者為製法,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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