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麵包乙級 學科
第73題
完整包裝之烘焙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那些事項?
題目
完整包裝之烘焙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那些事項?
- (1) 品名
- (2) 食品添加物名稱
- (3)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
- (4) 生產者姓名
官方答案
(1) 品名、(2) 食品添加物名稱、(3)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完整包裝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以及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原產地、營養標示等。品名、添加物名稱、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均屬法定事項;「生產者姓名」並非規定的標示項目,法定要求的是廠商名稱與聯絡資訊,故不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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