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麵包乙級 學科

第45題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題目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1. (1) 債權人A 聲請強制執行甲公司之營業秘密
  2. (2) 乙公司以其營業秘密設定質權,供擔保向丙銀行借款
  3.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4. (4) 營業秘密共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

官方答案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3條規定:「營業秘密得共有之。」當二以上事業共同研發新技術,得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此為法律所明確肯認。選項1強制執行涉及秘密保護程序,非單純肯認;選項2設定質權雖法有明文,但共有人須全體同意,單獨設質有疑義;選項4共有人原則上有權拒絕授權,惟本題係問何者為法所明認之型態,共有最為直接。故答案為共同研發成為共有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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