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麵包乙級 學科

第74題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10 %,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題目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10 %,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1.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
  2. (2) 麵糰總重量應為2778 公克
  3. (3) 麵糰總重量應為2889 公克
  4. (4) 麵粉用量應為1165 公克

官方答案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3) 麵糰總重量應為2889 公克

解析

先求成品總重:5條×520g=2600g。因烘焙損耗率10%,麵糰總重=成品重÷(1-損耗率)=2600÷0.9≒2889g(選項3)。再以烘焙總百分比249.5%(麵粉為基準100%)求麵粉量:麵粉=麵糰總重÷2.495=2889÷2.495≒1158g(選項1)。故選1、3;選項2、4之數值不符計算結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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