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餅乾乙級 學科

第63題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10 %,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題目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10 %,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1. (1) 麵糰總重量應為2778 公克
  2. (2)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
  3. (3) 麵粉用量應為1165 公克
  4. (4) 麵糰總重量應為2889 公克

官方答案

(2)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4) 麵糰總重量應為2889 公克

解析

成品總重=5條×520公克=2600公克。損耗率10%,表示僅90%成為成品,故麵糰總重=2600÷(1-0.1)=2600÷0.9≒2889公克。麵粉用量=麵糰總重÷烘焙總百分比=2889÷2.495≒1158公克。若麵糰僅2778公克,扣除10%損耗後只剩約2500公克,不足2600公克;1165公克則對應約2906公克麵糰,與計算不符。故選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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