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餅乾丙級 學科

第36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1. (1) 不輕易移動傷患
  2. (2) 向急救中心聯絡
  3.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4. (4) 速請醫師

官方答案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受傷時,應先固定頭頸、避免任意移動,並立即向急救單位求助,由救護人員以頸圈、長背板等器材固定後搬運。若現場沒有合用器材,不可由2人徒手搬運,因為拉扯與扭轉可能造成脊髓二次傷害。不輕易移動、聯絡急救中心及速請醫師都符合處理原則,只有徒手搬運不適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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