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烘焙伴手禮乙級 學科
第5題
廢食用油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廢食用油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一般家庭及小吃店之廢食用油屬環境保護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
- (2) 非餐館業之廢食用油,可交付清潔隊或合格之清除機構處理
- (3) 環境保護署將廢食用油列為應回收廢棄物
- (4) 依環境保護法規定處理
官方答案
(2) 非餐館業之廢食用油,可交付清潔隊或合格之清除機構處理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家庭及非餐飲業產生之廢食用油屬一般廢棄物,可交付清潔隊或合格清除機構回收處理,故選項2正確。選項1錯誤,因家庭廢食用油非事業廢棄物,僅事業單位產出者始列為事業廢棄物。選項4敘述過於籠統,不如選項2具體明確,故以選項2為正確答案。廢食用油不應倒入水槽或任意棄置,應妥善回收以免污染環境與排水系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