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烘焙伴手禮乙級 學科
第24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2)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官方答案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個資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非公務機關為行銷利用個人資料,當事人得隨時拒絕,縱使先前已書面同意亦不喪失拒絕權,故選項1錯誤。當事人表示拒絕時應即停止利用(選項2正確);首次行銷並應提供拒絕方式(選項4正確)。違反停止義務者,依個資法第47條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2萬至20萬元罰鍰(選項3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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