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52題

受理檢舉機關,洩漏貪污瀆職案件檢舉人之資料,可能觸犯何罪?

題目

受理檢舉機關,洩漏貪污瀆職案件檢舉人之資料,可能觸犯何罪?

  1. (1) 湮滅刑事證據罪
  2. (2)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3. (3) 背信罪
  4. (4) 圖利罪

官方答案

(2)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解析

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及刑法第131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規定,公務員因職務知悉或持有非屬國防秘密之秘密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無故洩漏者,即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受理檢舉機關人員洩漏檢舉人資料,屬因職務知悉秘密而洩漏,並非湮滅證據(須有毀滅、偽造、變造行為)、背信(須有違背職務行為圖利自己或第三人)或圖利(須有圖利意圖)之犯罪構成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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