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26題
與公務機關接洽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與公務機關接洽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沒有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花錢疏通而已, 並不違法
- (2) 與公務員同謀之共犯,即便不具公務員身分,仍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處刑
- (3) 口頭允諾行賄金額但還沒送錢,尚不構成犯罪
- (4) 唆使公務機關承辦採購人員配合浮報價額,僅屬偽造文書行為
官方答案
(2) 與公務員同謀之共犯,即便不具公務員身分,仍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處刑
解析
本題考貪污治罪條例。依該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瀆職或貪污罪行(如收賄、浮報),依刑法第31條及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即使不具公務員身分仍成立共犯並受處罰,故(2)正確。(1)花錢疏通仍屬行賄違法;(3)口頭允諾並約定賄款即可能構成行賄未遂或預備,非不構成犯罪;(4)唆使浮報價額除偽造文書外,更直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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