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54題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題目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1. (1) 異議
  2. (2) 陳情
  3. (3) 抗議
  4. (4) 訴願

官方答案

(1) 異議

解析

依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對於勞動檢查機構之檢查結果,若認為有不正確或不當之情事,得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原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異議」,由該機構處理。陳情與抗議並非該法所定之正式救濟程序用語;訴願則是對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不服時向上級機關提起之救濟,與對檢查結果之異議程序不同。本題明定10日內書面提出,正對應「異議」之規定,故答案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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