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57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3) 認定不應開發
- (4)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官方答案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主管機關審查開發單位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若認為已足以判斷該開發行為未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之虞,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若認有不足,得要求補充修正資料再審;若認有重大影響之虞且須進一步評估,始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認定不應開發」並非法定審查結論用語。本題情形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對應之結論即為通過環評審查,故答案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