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28題
使用試管時若發現有裂痕或缺口時
題目
使用試管時若發現有裂痕或缺口時
- (1) 可繼續使用
- (2) 應丟棄不用
- (3) 放回原處
- (4) 除加熱時,其餘情形均可繼續使用
官方答案
(2) 應丟棄不用
解析
試管若有裂痕或缺口,結構強度已受損,加熱或受壓時極易破裂造成割傷或化學品噴濺,故安全規範要求應丟棄不用(2),不可繼續使用或僅加熱時禁用。實驗室玻璃器皿使用前須檢查外觀,缺損器材應置於指定廢玻璃容器回收,不得放回原處(3)以免他人誤用。因此正確處置為(2)應丟棄不用,以保障操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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