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16題

工業級之化學物質

題目

工業級之化學物質

  1. (1) 沒有明文規定
  2. (2) 不得作為食品添加物用
  3. (3) 視其安全性判定可否添加於食品
  4. (4) 如為食品添加物准用品目,則可添加於食品中

官方答案

(2) 不得作為食品添加物用

解析

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與食品衛生管理法,工業級化學物質純度不足、雜質不可控,嚴禁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選項1錯誤(有明文禁止),選項3、4違反「非食品級不得入食品」原則,即便屬准用品目亦須符合食品級規格(如 FCC、JECF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