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68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 (1) 生產線減縮
- (2)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 (3) 遷廠
- (4)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官方答案
(2)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以上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選項1(生產線減縮)與選項3(遷廠)屬第11條第1款「歇業或轉讓」情形,須預告;選項4(曠工一日)未達法定三日門檻,不符不經預告終止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