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77題

食品業者販售重組魚肉、牛肉或豬肉食品時,依規定應加註哪項醒語

題目

食品業者販售重組魚肉、牛肉或豬肉食品時,依規定應加註哪項醒語

  1. (1) 可供生食
  2. (2) 製作流程
  3. (3) 僅供熟食
  4. (4) 烹調方法

官方答案

(3) 僅供熟食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及「重組肉品標示準則」,食品業者販售重組魚肉、牛肉或豬肉食品,標示應加註「僅供熟食」醒語,提醒消費者須充分加熱烹調至中心溫度 70℃ 以上,避免生食或半熟食用導致食物中毒風險。其他選項非法定強制醒語內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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