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55題
生菌數檢驗時,若檢體總量不足50 克時,可取其
題目
生菌數檢驗時,若檢體總量不足50 克時,可取其
- (1) 1/2 量
- (2) 隨意取其量
- (3) 1/3 量
- (4) 1/4 量 ,再作成10 倍之稀釋檢液
官方答案
(1) 1/2 量
解析
依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法-生菌數檢驗法規定,檢體總量不足50克時,應取其1/2量(即25克)作為檢驗樣本,再配製成10倍稀釋檢液進行平皿計數法檢驗。此為標準取樣程序,確保檢驗結果具代表性。選項2隨意取量不符標準作業程序;選項3、4之1/3、1/4量非法規規定比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