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78題
任職大發公司的郝聰明,專門從事技術研發,有關研發技術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題目
任職大發公司的郝聰明,專門從事技術研發,有關研發技術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 (1) 大發公司與郝聰明之雇傭契約約定,郝聰明非職務上的發明,全部屬於公司,約定有 效
- (2) 郝聰明完成非職務上的發明,應即以書面通知大發公司
- (3) 職務上所完成的發明,雖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大發公司,但是郝聰明享有姓名表示權
- (4) 職務上所完成的發明,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大發公司
官方答案
(1) 大發公司與郝聰明之雇傭契約約定,郝聰明非職務上的發明,全部屬於公司,約定有 效
解析
依據我國專利法關於發明歸屬之觀念,非職務上之發明原則上歸屬發明人本人。雖然當事人得約定相關事宜,但雇主並無權以雇傭契約一律約定「郝聰明非職務上的發明全部屬於公司」而剝奪發明人對非職務發明之歸屬。此種概括性的全部歸屬約定對非職務發明而言並不符合專利法上關於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之區別原則,故選項1之敘述錯誤,亦即本題所問之「錯誤」者即為選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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