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肉製品加工─乾燥類丙級 學科
第64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 (1)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 (2) 生產線減縮
-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 (4) 遷廠
官方答案
(3)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以上」,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僅曠工一日未達標準;生產線減縮、遷廠屬業務緊縮,須依第11條預告並發資遣費,不得逕行不經預告終止,故答案為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