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肉製品加工─調理類丙級 學科

第23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1. (1)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2. (2) 生產線減縮
  3. (3)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4. (4) 遷廠

官方答案

(1)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所述連續曠工三日以上即符合;僅曠工一日尚未達法定門檻。生產線減縮、遷廠則屬《勞動基準法》第11條之事由,原則上須預告並給付資遣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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