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肉製品加工─顆粒香腸、醃漬類丙級 學科
第70題
食品標示規定可以不列出的項目為
題目
食品標示規定可以不列出的項目為
- (1) 貯存方式
- (2) 工廠負責人
- (3) 工廠地址
- (4) 有效日期
官方答案
(2) 工廠負責人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預包裝食品應標示事項包括品名、內容物、添加物、工廠名稱、電話、地址、有效日期、保存方法(貯存方式)、原產地等。其中『工廠負責人』姓名並非法定強制標示項目;而貯存方式、工廠地址、有效日期均為應標示事項。故可不列出者為工廠負責人,答案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