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中式米食加工─熟粉類、一般膨發類丙級 學科

第77題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題目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1. (1) 6~1,500 萬元
  2. (2) 6~5,000 萬元
  3. (3) 6 萬~2 億元
  4. (4) 6~100 萬元

官方答案

(3) 6 萬~2 億元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違反第8條第1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且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故本題餐飲業衛生不良違反GHP、屆期不改正之罰鍰範圍為6萬~2億元,選3。其餘選項之金額範圍與本條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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