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中式米食加工-米粒類、一般漿團丙級 學科
第58題
米食製品採用之包裝材料若有下列何項,才可製造販賣?
題目
米食製品採用之包裝材料若有下列何項,才可製造販賣?
- (1) 有異味
- (2) 符合衛生法規
- (3) 易產生不良化學反應者
- (4) 有毒者
官方答案
(2) 符合衛生法規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米食製品所用包裝材料必須符合相關衛生法規,不得有毒性、不得釋出有害物質、不得有異味或與內容物產生不良化學反應,故選項2「符合衛生法規」才是可製造販賣的條件。選項1有異味、選項3易產生不良化學反應、選項4有毒者,皆屬法規禁用情形,會危害食品安全,一律不得用於食品包裝。實務上應選用經衛福部核准、標示完整之食品級包裝材,並確認材質(如PE、PP)適用於米食保存與加熱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