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乙級 學科

第64題

為使桃酥之生產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題目

為使桃酥之生產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1. (1) 包裝後成品應標示成分
  2. (2) 每批成品經確認後方可出貨
  3. (3) 使用膨脹劑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
  4. (4) 烘焙時間與溫度應建立管制方法與基準

官方答案

(1) 包裝後成品應標示成分、(2) 每批成品經確認後方可出貨、(3) 使用膨脹劑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4) 烘焙時間與溫度應建立管制方法與基準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MP)》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成品標示成分(含過敏原、添加物)為法定義務(食安法第22條);2.每批經品管確認放行為GMP核心要求;3.膨脹劑屬食品添加物,使用量嚴格限制,秤量投料須雙人複核防誤投;4.烘焙溫度時間為關鍵管制點(CCP),須建立管制基準與紀錄。四項均為必須措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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