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丙級 學科
第34題
關於102 年修定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102 年修定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全穀產品」 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51 % 以上
- (2) 如產品欲宣稱為全穀原料粉,則內容物(原料) 須達90 %為全穀,始可宣稱為全穀原料粉
- (3) 穀類包含:稻米、小麥、燕麥、玉米、小米、 番薯、芋頭等
- (4) 若整顆穀物經過破碎、粉碎、磨成細粉,或成片狀,但保有與原來穀物相同比例的內胚乳、胚芽和麩皮,亦不得稱為全穀類
官方答案
(1) 「全穀產品」 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51 % 以上
解析
依「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51%以上,才能宣稱為全穀產品。若宣稱全穀原料粉,其原料須100%為全穀,因此90%的說法不符。穀類指稻米、小麥、燕麥、玉米、小米、蕎麥等禾本科穀物,番薯、芋頭屬根莖類,不列入穀類。整顆穀物經破碎、粉碎、磨粉或壓片,只要仍保有與原穀物相同比例的內胚乳、胚芽與麩皮,仍可稱為全穀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