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水調(和)麵類丙級 學科

第22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 件?

題目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 件?

  1. (1) 140 米燭光以上
  2. (2) 180 米燭光以上
  3. (3) 120 米燭光以上
  4. (4) 20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4)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規定,食品作業場所的光線應保持 200 米燭光以上,而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也應保持 200 米燭光以上。照明充足才能看清食材色澤、異物與清潔狀況,避免因光線不足而誤判衛生情形或清潔不徹底。選項中的 120、140、180 米燭光都低於規範要求,只有 200 米燭光以上符合規定,因此選 200 米燭光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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