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發麵類乙級 學科

第74題

下列那些食品,主管機關得命食品業者不得製造及販賣

題目

下列那些食品,主管機關得命食品業者不得製造及販賣

  1. (1) 染有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原性生物
  2. (2) 在有效日期內
  3. (3) 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
  4. (4) 已變質

官方答案

(1) 染有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原性生物、(3) 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4) 已變質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變質或腐敗、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為造成食品中毒的原因、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超過安全容許量、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超標等情形,均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因此染有病原性生物、農藥超標、已變質者,主管機關均得命其不得製造及販賣;仍在有效日期內的食品不屬此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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