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發麵類乙級 學科
第35題
關於102 年修定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102 年修定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若整顆穀物經過破碎、粉碎、磨成細粉,或成片狀,但保有與原來穀物相同比例的內胚乳、胚芽和麩皮,亦不得稱為全穀類
- (2) 「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51 % 以上
- (3) 穀類包含:稻米、小麥、燕麥、玉米、小米、番薯、芋頭等
- (4) 如產品欲宣稱為全穀原料粉, 則內容物(原料)須達90 %為全穀,始可宣稱為全穀原料粉
官方答案
(2) 「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應占配方總重量51 % 以上
解析
依「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全穀產品所含全穀成分須占配方總重量51%以上,因此第2項正確。整顆穀物經破碎、粉碎或壓片,只要內胚乳、胚芽與麩皮比例仍與原穀物相同,仍可算全穀。番薯、芋頭屬根莖類,不是穀類;全穀原料粉須100%為全穀,不是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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