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乙級 學科

第74題

下列那些食品,主管機關得命食品業者不得製造及販賣

題目

下列那些食品,主管機關得命食品業者不得製造及販賣

  1. (1) 已變質
  2. (2) 在有效日期內
  3. (3) 染有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原性生物
  4. (4) 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

官方答案

(1) 已變質、(3) 染有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原性生物、(4) 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染有病原性生物或毒素、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超過安全容許量等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或公開陳列。因此已變質、染有病原性生物、農藥殘留超標者,主管機關得命業者不得製造及販賣。至於仍在有效日期內者,若無其他違規事實,不能僅以日期為由禁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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