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乙級 學科
第42題
某工廠員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請問下列敘述哪一 項是該公司可以採取的因應作為?
題目
某工廠員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請問下列敘述哪一 項是該公司可以採取的因應作為?
- (1) 要求員工自願離職
- (2) 透過減薪或降調迫使員工離職
- (3) 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
- (4) 按照勞基法資遣該位員工
官方答案
(3) 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
解析
勞工依法檢舉雇主違反環保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受揭弊保護,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依勞動基準法及環境保護相關揭弊保護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訴或檢舉而予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待遇,否則構成違法。故選項1(要求自離)、2(減薪降調逼退)、4(按勞基法資遣)均屬對員工不利之處分,為法所不許;正確作為是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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