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乙級 學科
第38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衛生講習
- (3) 環境講習
- (4)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官方答案
(3)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及相關環保法規,事業或個人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主管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令其接受「環境講習」。此為法定事由,目的在透過教育講習促使義務人瞭解環保法令、避免再犯。消防講習屬消防法規、衛生講習屬衛生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屬交通法規,均非環保違規之處置。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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