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乙級 學科
第40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這些權利均以「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資料」為對象。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並非該條賦予當事人的權利,若任意刪除他人資料反而可能觸法,故選項2非屬第3條所規範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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