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丙級 學科
第67題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題目
雇主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的情況是
- (1) 生產線減縮
- (2) 無正當理由曠工一日
- (3) 遷廠
- (4)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官方答案
(4)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有特定重大違規情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包括「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以上」。選項2「曠工一日」未達三日,不屬得不經預告終止之情形;選項1生產線減縮、選項3遷廠,屬雇主須依第11條預告終止並發給資遣費之事由。故本題答案為4,即連續曠工三日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