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中式麵食加工─酥(油)皮、糕(漿)皮類丙級 學科

第4題

包裝過期的產品應

題目

包裝過期的產品應

  1. (1) 不予理會
  2. (2) 重新包裝
  3. (3) 繼續使用
  4. (4) 回收

官方答案

(4) 回收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超過有效日期的產品不得再供人食用,也不得重新包裝、改標或繼續使用後販售,必須下架回收,並依規定銷毀或作適當處理。重新包裝與繼續使用都屬違規行為,不予理會則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風險與法律責任,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