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水產食品加工-乾製、調味品類丙級 學科
第35題
食品工廠拒絕或故意逃避縣(市)主管機關抽查,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處以
題目
食品工廠拒絕或故意逃避縣(市)主管機關抽查,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處以
- (1) 吊銷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証照
- (2) 記過
- (3) 沒入產品
- (4) 停止水電
官方答案
(1) 吊銷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証照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業者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查核,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登錄,或吊銷其營業、設廠許可證照,必要時並得命其停業。記過屬內部懲處、沒入產品與停止水電均非此情形之法定主罰。故情節重大者處以吊銷許可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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