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水產食品加工-煉製品類丙級 學科
第75題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題目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 (1) 6〜5,000 萬元
- (2) 6〜100 萬元
- (3) 6 萬〜2 億元
- (4) 6〜1,500 萬元
官方答案
(3) 6 萬〜2 億元
解析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若違反該準則,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仍不改正,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本題的關鍵在於先違反良好衛生規範、經命限期改正仍不改正,之後才進入處罰。選項1的5,000萬元、選項2的100萬元與選項4的1,500萬元,均非本條規定的罰鍰上限,且下限同為6萬元,所以正確者為6萬至2億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