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68題

重複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如塑膠餐盒或水壺,應以中文及通用符 號,明顯標示哪些事項?

題目

重複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如塑膠餐盒或水壺,應以中文及通用符 號,明顯標示哪些事項?

  1. (1) 耐熱溫度
  2. (2) 國內客服電話
  3. (3) 材質名稱
  4. (4) 使用注意事項

官方答案

(1) 耐熱溫度、(3) 材質名稱、(4) 使用注意事項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重複性使用的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如塑膠餐盒、水壺),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材質名稱(如PP、PE)、耐熱溫度,並標示使用注意事項,例如是否可微波、可否盛裝高溫油脂、清洗與保存方式等,故選1、3、4。廠商資訊部分,法規要求標示的是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並未要求「客服電話」,故2不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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