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6題
下列哪些食品,可不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就能製造、加工、調 配、改裝、輸入或輸出?
題目
下列哪些食品,可不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就能製造、加工、調 配、改裝、輸入或輸出?
- (1) 食品添加物
- (2)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 (3) 健康食品
- (4) 烘焙食品
官方答案
(4) 烘焙食品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添加物(第21條需查驗登記)、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第24條需查驗登記與標示)及健康食品(健康食品管理法第7條需查驗登記取得許可文件)均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始得製造、加工、輸入或輸出。烘焙食品屬一般食品,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即可生產販售,無須事前查驗登記。故本題可免查驗登記者為烘焙食品。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