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6題

下列哪些食品,可不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就能製造、加工、調 配、改裝、輸入或輸出?

題目

下列哪些食品,可不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就能製造、加工、調 配、改裝、輸入或輸出?

  1. (1) 食品添加物
  2. (2)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3. (3) 健康食品
  4. (4) 烘焙食品

官方答案

(4) 烘焙食品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添加物(第21條需查驗登記)、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第24條需查驗登記與標示)及健康食品(健康食品管理法第7條需查驗登記取得許可文件)均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始得製造、加工、輸入或輸出。烘焙食品屬一般食品,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即可生產販售,無須事前查驗登記。故本題可免查驗登記者為烘焙食品。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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