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37題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 造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 造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 (1) 侵占罪
- (2) 詐欺罪
- (3) 竊盜罪
-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4) 背信罪
解析
刑法背信罪是指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員工受公司委託處理事務,無故洩漏營業秘密並造成公司損失,符合背信罪要件。侵占罪是易持有為所有,詐欺罪是施用詐術使人交付財物,竊盜罪是竊取動產,均與本情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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