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29題
食品加工製造時所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如屬於混合二種食品添加物時,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如 何標示?
題目
食品加工製造時所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如屬於混合二種食品添加物時,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如 何標示?
- (1) 標示該食品添加物之商品名稱
- (2) 應分別標明食品添加物名稱
- (3) 不用特別強調
- (4) 標示該食品添加物之功能名稱
官方答案
(2) 應分別標明食品添加物名稱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有關食品添加物標示的規定,食品添加物的容器或外包裝應標示品名、食品添加物名稱、淨重、成分、使用範圍與用量等資訊;若產品由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混合而成,必須「分別標明各食品添加物之名稱」,讓使用者清楚知道成分組成,以便正確計量並避免重複添加。只標商品名稱或功能名稱(如防腐劑、乳化劑)無法揭露實際成分,不符標示規定;「不用特別強調」更違反標示義務。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