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72題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題目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 (1) 食品添加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標明功能性名稱
- (2) 用量標準
- (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
- (4) 使用範圍
官方答案
(2) 用量標準、(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4) 使用範圍
解析
依《食品添加物容器外包裝標示準則》第 3 條,食品添加物容器或外包裝應標示: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成分名稱(非功能性名稱)、淨重、製造日期、有效日期、製造廠名址、電話、使用範圍、用量標準等。選項 1 錯誤在於混合物應標明各成分名稱,而非功能性名稱。選項 2、3、4 均為法規規定必標事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