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72題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題目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1. (1) 食品添加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標明功能性名稱
  2. (2) 用量標準
  3. (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
  4. (4) 使用範圍

官方答案

(2) 用量標準、(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4) 使用範圍

解析

依《食品添加物容器外包裝標示準則》第 3 條,食品添加物容器或外包裝應標示: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成分名稱(非功能性名稱)、淨重、製造日期、有效日期、製造廠名址、電話、使用範圍、用量標準等。選項 1 錯誤在於混合物應標明各成分名稱,而非功能性名稱。選項 2、3、4 均為法規規定必標事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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