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27題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是由何衛生機關公佈?
題目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是由何衛生機關公佈?
- (1) 衛生部
- (2) 衛生處
- (3) 行政院衛生署
- (4) 衛生局
官方答案
(3) 行政院衛生署
解析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屬中央食品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規範,當時由行政院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公布,作為食品添加物品項、使用範圍與限量之依據。衛生局為地方執行機關,並非公告此標準的層級;衛生部、衛生處也非當時中央主管機關的正確名稱。故選行政院衛生署。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