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27題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是由何衛生機關公佈?

題目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是由何衛生機關公佈?

  1. (1) 衛生部
  2. (2) 衛生處
  3. (3) 行政院衛生署
  4. (4) 衛生局

官方答案

(3) 行政院衛生署

解析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屬中央食品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規範,當時由行政院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公布,作為食品添加物品項、使用範圍與限量之依據。衛生局為地方執行機關,並非公告此標準的層級;衛生部、衛生處也非當時中央主管機關的正確名稱。故選行政院衛生署。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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