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46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衛生講習
-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3) 消防講習
- (4) 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4) 環境講習
解析
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的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藉此強化違規者的環境素養。衛生講習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領域;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與消防講習分別對應交通、消防法規,與環保違規無關,故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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