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8題
勞動人力資源分類架構將就業者分為完全就業者與低度就業者,下列何者為低度就業者之敘 述?
題目
勞動人力資源分類架構將就業者分為完全就業者與低度就業者,下列何者為低度就業者之敘 述?
- (1) 工時不足、所得偏低,但不包含教育與職業不相稱
- (2) 工時不足、教育與職業不相稱, 但不包含所得偏低
- (3) 工時不足、所得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不相稱
- (4) 工時不足、所得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相稱
官方答案
(3) 工時不足、所得偏低以及教育與職業不相稱
解析
勞動人力資源分類架構將就業者區分為「完全就業者」與「低度就業者」。低度就業(working poor/就業不足)同時具備三項特徵:一是「工時不足」(相對於其意願或能力,工作時數偏少);二是「所得偏低」(薪資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三是「教育與職業不相稱」(學歷或專長高於職務所需,呈現高學低就)。三者須併存方屬低度就業,故亦包含教育與職業不相稱,而非相稱,答案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