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9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符合下列哪一要件, 則視為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符合下列哪一要件, 則視為不定期契約?
- (1)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6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 (2)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7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 (3)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8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 (4)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 日者
官方答案
(4)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 日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第2項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前後勞動契約工作期間合計超過90日,且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視為不定期契約。本題選項4符合「工作期間超過90日、間斷未超過30日」要件。選項1-3工作期間門檻(60/70/80日)或間斷期間條件均不符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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