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9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符合下列哪一要件, 則視為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符合下列哪一要件, 則視為不定期契約?

  1. (1)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6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2. (2)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7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3. (3)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8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20 日者
  4. (4)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 日者

官方答案

(4) 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 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 日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第2項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前後勞動契約工作期間合計超過90日,且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視為不定期契約。本題選項4符合「工作期間超過90日、間斷未超過30日」要件。選項1-3工作期間門檻(60/70/80日)或間斷期間條件均不符法定標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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