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4題

四、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規定,庇護性就業服務的對象為何?(4 分) (二)申請設立庇護工場的主…

題目

四、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規定,庇護性就業服務的對象為何?(4 分) (二)申請設立庇護工場的主管機關為何?(2 分) (三)庇護性就業的身心障礙者如依產能核薪的薪資訂定程序為何?(4 分)

參考解答

  • (一)庇護性就業之對象為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第 2 項)。
  • (二)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 (三)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依產能核薪議定薪資,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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