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7題
七、下列哪 5 項敘述違反了職業重建服務時對服務對象的倫理守則?(10 分) (一)經評估發現服務對象有自殺危險,故依相關流程處理。 (二)服務對象若因身心障礙…
題目
七、下列哪 5 項敘述違反了職業重建服務時對服務對象的倫理守則?(10 分) (一)經評估發現服務對象有自殺危險,故依相關流程處理。 (二)服務對象若因身心障礙特質而無法自我決定時,就業服務人員可代為做決定。 (三)協助服務對象規劃職涯目標時 , 只考量服務對象的職業性向 , 以協助其進入職場。 (四)讓服務對象能獲得所需服務,並盡可能提供多元服務,供服務對象選擇使用。 (五) 對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時 , 就業服務人員可直接為他 們做決定。 (六) 就業服務人員因家裡有私事,就跟求才廠商取消身心障礙求職者的面談,等待日 後有機會再推介。 (七) 提供服務時,應避免與服務對象有雙重關係,以免影響客觀判斷,對服務對象造 成傷害。 (八)轉介或連結之合作機構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應完全相信該單位。
參考解答
- 違反倫理守則者為(二)、(三)、(五)、(六)、(八),共五項:
- (二)服務對象因身心障礙特質無法自我決定時,應透過支持性決定或法定代理人協助,不得由就業服務人員逕代為決定,違反尊重自主與自我決定原則。
- (三)職涯目標僅考量職業性向,忽略興趣、能力、需求與環境等因素,違反全人觀點與個別化服務原則。
- (五)對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者提供服務時,仍應尊重其意願並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直接代為決定。
- (六)因私人因素取消已安排之面談,未維護求職者權益,違反專業承諾與負責原則。
- (八)對轉介或合作機構所提供之服務應善盡監督與評估責任,不得完全相信,違反專業判斷與合作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