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4題
四、 為計算民營事業機構是否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 及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應繳納之 差額補助費,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43 條規定,回答下列…
題目
四、 為計算民營事業機構是否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 及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應繳納之 差額補助費,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43 條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A 公司與 B 公司於 110 年 7 月 1 日參加勞保員工總人數皆為 200 人,各含 197 名 非身心障礙之全職及兼職員工、3 名身心障礙員工: 1. A 公司 3 名身心障礙員工為輕、中度障礙者且皆為部分工時員工,其月領薪 資分別為 16,000 元、15,000 元及 8,000 元,請問依法計算 A 公司在當月進用 身心障礙者人數為幾人?(3 分) 2. B 公司 3 名身心障礙員工中 1 名中度障礙者月領薪資為 24,000 元,另 2 名部 分工時員工分別為 1 名中度障礙者月領薪資為 15,000 元、1 名重度障礙者月 領薪資為 12,000 元 , 請問依法計算B 公司在當月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為幾人? (3 分) (二) 未達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標準之機關 (構) , 應定期向所在地直轄市 、 縣 (市) 勞工主管機關繳納差額補助費之金額如何計算? (4 分)
參考解答
- (一)1. A公司1人:16,000元、15,000元兩名部分工時者均達基本工資半數(12,000元),進用二人以一人計;8,000元者未達門檻,不計入。2. B公司2人:24,000元中度障礙者計1人;12,000元重度部分工時者依重度加倍及部分工時折算計1人;15,000元部分工時者無法單獨折算,不計入。
- (二)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