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0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因工會法第35 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所為之裁決申請,經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作成裁決決定後,中央主管機關至遲應於幾日內將裁…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因工會法第35 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所為之裁決申請,經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作成裁決決定後,中央主管機關至遲應於幾日內將裁決決定書送達當事 人?
- (1) 30 日
- (2) 20 日
- (3) 15 日
- (4) 7 日
官方答案
(2) 20 日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有關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規定,對於因題示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所為之裁決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作成決定後,中央主管機關至遲應於20日內將裁決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選項1(30日)、3(15日)、4(7日)均非本法規定之送達期限。本題測驗考生對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送達期間之記憶,正確為20日內送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