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8題

功能型履歷並不凸顯教育和經歷,而在凸顯與實質工作內容相關的能力,功能型履歷可以不包含 時間或者特定受僱經驗,或者僅僅在履歷最後的很小區域標出這些資訊。請問使用功…

題目

功能型履歷並不凸顯教育和經歷,而在凸顯與實質工作內容相關的能力,功能型履歷可以不包含 時間或者特定受僱經驗,或者僅僅在履歷最後的很小區域標出這些資訊。請問使用功能型履歷比 較不利於凸顯出下列哪一類人的優勢?

  1. (1) 離職一段時間又回到勞動市場的人
  2. (2) 聘用時期斷斷續續
  3. (3) 有連續而豐富工作紀錄者
  4. (4) 經常做短期工作

官方答案

(3) 有連續而豐富工作紀錄者

解析

功能型履歷以「能力」為編排主軸,把焦點放在與工作內容相關的技能上,刻意淡化時間序與特定受僱經驗,因此特別適合離職一段時間重返職場、聘用斷斷續續、經常從事短期工作者,用來模糊空窗期與跳槽頻率。但對於有連續而豐富工作紀錄的人來說,最能證明的其實是「穩定任職、逐年累積、升遷軌跡」,這正是時序型(編年型)履歷的強項;若改用功能型,反而會把連貫資歷拆散,讓雇主看不到穩定性與年資深度,所以最不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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